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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持克隆购物卡购物被识破 涉嫌诈骗罪获刑,百信卡务也曾遭遇类似情况
2012-09-26 (来源: 上海百信卡务购物卡回收官网,微信shkawu)

正义网广州9月19日电(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 天检宣)男子及其同伙用克隆购物卡去百货公司买金饰时,因卡号不符被店员识破并抓获。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该名男子,近日该男子陈林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罚金2000元。

  2011年12月,被告人陈林强与同案人龚某、“阿生”、“阿民”(均另案处理)经事先密谋,由“阿生”、“阿民”购买电脑、磁卡读写器、金额1000元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32张、伪造的空白天河城百货积分卡一批等物品,由陈林强、龚某负责操作将上述天河城百货积分卡32张的信息分别复制到伪造的空白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中,后将真实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32张对外出售。2011年12月6日10时许,陈林强与“阿民”、“阿生”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的天河城,到天河城五楼客服中心POS机查询其制作的克隆积分卡是否有钱(如果真的积分卡已消费就没钱)。在确认有钱后,由“阿民”在外接应,“阿生”持伪造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21张到周大福店购买价值人民币20310.8元的金饰,付款时被店员发现卡号不符并撤消交易,“阿生”逃离现场;与此同时,陈林强持伪造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11张到粤豪珠宝店购买价值人民币10914.5元的金饰,付款时被店员发现卡号不符并撤消交易,陈林强逃跑到天河城北门被抓获,从其处缴获上述伪造的天河城百货积分卡11张及伪造的空白天河城百货积分36张。

 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,节假日临近,又到消费旺季,切莫贪便宜从非正常渠道购买购物卡,以免被骗。